丙
拼音 [bǐng] 注音ㄅ一ㄥˇ
总笔画5画
简体部首一部 部外笔画4画
总笔画 5画
五笔GMWI 仓颉MOB
郑码ALOD 四角10227
结构单一 电码0014
区位1791
统一码4E19
笔顺一丨フノ丶
基本解释

基本字义

bǐng(ㄅ一ㄥˇ)

⒈  天干的第三位,用作顺序第三的代称。

⒉  火的代称(五行中“丙”、“丁”属火):付丙(把信件等烧掉)。

统一码

丙字UNICODE编码U+4E19,10进制: 19993,UTF-32: 00004E19,UTF-8: E4 B8 99。

丙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
丙字收录于 常用字 现通表 标准字体

异体字

𠰳

汉英互译

third

详细解析

基本词义

bǐng

〈名〉

(1) (象形。本义:鱼尾。《尔雅·释鱼》曰:‘鱼枕谓之丁,鱼肠谓之乙,鱼尾谓之丙’。乙之象鱼肠,丙之象鱼尾,可无庸说。”)

(2) 鱼尾 [fishtail]

鱼尾谓之丙。——《尔雅》

(3) 假借为天干的第三位,与地支相配,用以纪年、月、日 [the third of the ten “Celestial Stems”]

其日丙丁。——《礼记·月令》

丙刚丁柔。——《广雅·释天》

(4) 如:丙子、丙戍、丙寅以纪年;丙科(汉代考试的第三等科目);丙夜(即三更。半夜,夜中子时)

(5) 古代以十干配五方,丙为南方之位,因以指南方 [south]

丙位南方,万物成炳。——《说文》

(6) 又如:丙向(南向,即朝南)

(7) 五行中丙丁属火,因以为火的代称。丙为阳火,丁为阴火 [fire]。如:丙丁神(火神);付丙(烧掉)

(8) 在可数序列中的第三个 [the third]。如:丙等

常用词组

丙纶、丙夜、丙种射线

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 丙

丙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 康熙筆画:5画,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兵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補永切,𠀤音炳。十幹名之一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丙曰柔兆。月在丙曰修。《說文》南方之位也。南方屬火,而丙丁適當其處,故有文明之象。

《周髀算經》上天名靑丙,下地曰靑戊。

《張衡·東京賦》大丙弭節,風后陪乗。《註》大丙,神名。

《集韻》陂病切,音柄。日名。

说文解字

丙【卷十四】【丙部】

位南方,萬物成,炳然。陰气初起,陽气將虧。从一入冂。一者,陽也。丙承乙,象人肩。凡丙之屬皆从丙。兵永切〖注〗徐鍇曰:“陽功成,入於冂。冂,門也,天地陰陽之門也。文一

说文解字注

(丙)位南方。句。萬物成炳然。句。侌气初起。昜气將𧇾。鄭注月令曰。丙之言炳也。萬物皆炳然箸見。律書曰。丙者、言陽道箸明。律曆志曰。明炳於丙。从一入冂。合三字會意。陽入冂、伏臧將𧇾之象也。兵永切。古音在十部。一者、昜也。釋篆體之一。丙承乙。象人肩。冡大一經。凡丙之屬皆从丙。